中山市国资委招考机关雇员通告
2015-11-11 17:25 中山人事考试网 来源:中山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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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山市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中山市机关雇员招聘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机关雇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学历人员。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雇员岗位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中山市中山四路45号裕中大厦8楼818室市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5日至27日共3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760-88300308
联系人:郭滟雅、叶琴雪
2、报考者按照通告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报名登记表,在通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报名。报考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
3、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5年12月1日-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准考证发放地点:中山市中山四路45号裕中大厦8楼818室市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由市国资委组织,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命题制卷。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2015年12月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由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阅卷。笔试入围分数线由我委视笔试考试情况统一划定。
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岗位拟雇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入围考生人数少于1:3的,按笔试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雇用岗位拟雇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按《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将在本网站公示5天。
五、雇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择优雇用。
本通告由中山市国资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0-88300308
中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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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中山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