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卫生计生系统2017招聘事业单位紧缺岗位工作人员88人公告(2)
2017-12-27 13:13 中山人事考试网 来源:中山卫生人才网
4、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在报名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报考人员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书面证明、以及劳动合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为依据)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小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2张(底色不限)。
6、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试
考试采用操作技能考试和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市卫计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一)操作技能考试
操作技能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进入结构化面试。根据操作技能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人选,若达不到比例人数,按实际人数组织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二)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面试总成绩=操作技能考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生人数大于用人需求的,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被考核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操作技能考试成绩由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
对经面试认定为符合聘用条件的考生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合格标准及办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和拟聘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因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经招聘单位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原则上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核表》之日起一年内办完,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完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
(一)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3、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5、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