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珠海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招聘财务总监4人公告
2020-08-19 16:59 中山人事考试网 来源:中山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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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珠海市国资委)是珠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根据授权,依法对市属国企履行出资人职责。珠海市国资委秉承敢闯敢试的特区精神,通过探索现代公司治理、监管模式创新、市场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等,充分激发企业经营活力、发展动力和市场竞争力,培育出了以“世界500强”格力电器、“中国500强”华发集团等为代表的新时代企业标杆,监管的12家市管企业涉足现代金融、旅游会展、现代商贸、现代物流、生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公用事业等多个行业,并以珠海为中心,全面布局国内重点城市,拓展港澳等海外市场。
当前,珠海市国资委正全面推进市属国企市场化改革,切实发挥国资国企在珠海提升城市能级量级、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重要门户枢纽、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和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典范中的主力军作用,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打造3至4家经营收入超1000亿元以上、国内一流的综合性国有企业集团,控股重点领域40家以上的上市公司,产业基金管理规模超过500亿元,建立规模超过2500亿元的实体产业集群,将市属国企打造成为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和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的典范。
为推进上述战略目标的实现,珠海市国资委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4名财务总监,诚邀经验丰富、德才兼备的专业青年才俊加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介绍
财务总监派驻制度是珠海市国资委自2001年起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创造性实行的监管制度,通过多年来的运作和完善,已经发展成为贯穿市管企业经营运作全流程的风险防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珠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了有力支撑。
珠海市国资委聘任和管理的财务总监,代表市国资委派驻市管企业,对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财务活动以及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
珠海市国资委对财务总监实行年薪制、定期轮岗制。新聘用任职试用期为半年,对试用期满经考核特别优秀的财务总监,可针对个人实际情况给以具备行业竞争力的薪酬待遇水平。对履职期间表现突出的财务总监,将进一步委派至市管国企担任董事职务参与重大决策。对业绩特别突出或贡献特别重大的财务总监,视情况统筹考虑以市场化选聘方式任职市管企业班子成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熟悉并自觉贯彻执行财经和国有资产监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制度。
(三)诚信守法,品行端正,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勤勉尽责,具有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履职记录。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金融、财务、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学历,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和财务监管工作,取得会计、审计、经济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等相关执业资格。
(七)具有5年以上从事金融、财务、会计、审计等相关工经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担任过大中型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总会计师、财务或审计部门负责人职务1年以上;(2)在机关事业单位担任科长(或管理岗位7级)职务1年以上或副科长(或管理岗位8级)职务3年以上;(3)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会计审计工作,并担任主审(或项目经理)工作3年以上。
(八)具有中国或世界500强大型企业相应管理岗位或上市公司中高层职位经营管理经验者优先,年龄可放宽至42岁(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曾受刑事处罚和党纪、行政处分的;
2.有曾因渎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记录,弄虚作假、贪污受贿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记录;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的;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他不符合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电子邮件报名邮箱为gzwrsk@zhuhai.gov.cn。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18日至8月31日(以电子邮件寄达时间为准)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登陆珠海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栏目(http://www.zhuhai.gov.cn/gzw/gkmlpt/index#6110)下载。
(2)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报名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及执业资格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境)外学习取得的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报名。
(3)工作经历、主要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
(4)近期2寸免冠蓝底照片。
以上材料请扫描成PDF文件,其中报名表需本人签名后扫描。邮件主题请标注姓名。
报名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表,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在招聘过程中,我们承诺将严格为报名应聘者保密。
4.咨询电话:0756-2261109(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后,将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统一考试
1.笔试。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与履职相关的政策和业务测试,包括理论知识、实务操作、文字表达。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顺序取一定人数参加面试。面试前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报名材料原件、盖有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
笔试、面试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未接到通知者恕不予笔试、面试安排,报名材料恕不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