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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审理期间当事人甲、乙当庭互殴,公安机关可以对甲、乙治安处罚

    2021-10-01 09:26 中山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题目

      判断题

      法庭审理期间当事人甲、乙当庭互殴,公安机关可以对甲、乙治安处罚 A 正确 B 错误

      

    优质答案

      正确答案:错误

      

    解析

      [华图教育题目解析]: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九条,有下列扰乱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一)聚众哄闹、冲击法庭的;(二)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三)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四)有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2月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庭规则》第十二条规定:“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以上法条规定,干扰法庭秩序,可能会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九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以哄闹、冲击法庭等方法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的根据以上法条规定,干扰法庭秩序可能由法院追究责任综上所述,扰乱法庭秩序的,不是由公安机关进行治安处罚,故本题说法错误

      以上是关于法庭审理期间当事人甲、乙当庭互殴,公安机关可以对甲、乙治安处罚的参考答案及解析。详细信息你可以登陆中山公务员考试网。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点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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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中山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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