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7年招聘司法辅助人员14人公告
2017-12-28 15:28 中山人事考试网 来源:中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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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14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报考职位工作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须于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校在读学生不得报考;
(六)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七)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能力;
(八)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报考的,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通过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gdzs.lss.gov.cn)、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门户网站(www.zscourt.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发布公开招考公告,考生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注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重复报考,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2日上午8:30至1月4日下午5:30,报名系统将于1月4日下午5:30关闭,请考生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交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确定符合条件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按照网上提示的步骤进行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二)系统审核。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
(三)打印准考证。系统初审成功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应注意查看系统信息。考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准考证作为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遗失不补。
三、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