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黄圃镇直接选聘中小学公办教师19人公告
2018-01-03 14:31 中山人事考试网 来源:中山教师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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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黄圃镇地处中山市北部,西北与佛山市顺德区为邻,东北与广州市番禺区隔河相望,居“珠三角”西岸都市圈发展核心板块,黄圃镇建制860多年,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是广式腊味发源地,是中山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珠江三角洲的重要商贸城镇,也是广东省教育强镇。现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我镇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专任教师,受聘教师享受事业编制公办教师待遇。
一、招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小学:语文1人,数学4人,体育1人,科学1人;
初中: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3人,体育1人,历史1人,地理1人、物理1人、道德与法治1人
详见《2018年中山市黄圃镇直接选聘中小学公办教师岗位表(华南师范大学专场)》(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应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同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含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2017年毕业生,这类报考人员若获录用,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在有效期内且能派遣到我市的派遣报到证)。
(三)招聘基本条件
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18学年师资配备工作的通知》(中教体通〔2017〕229号)规定,招聘基本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相符。
5. 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须具有相应(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教师资格(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逾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按中山市中小学教职员聘用(聘任)制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6. 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招聘时间:2018年1月9日
2.2018年1月9日上午9:00报名、宣讲、审核材料(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见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通知;
3.2018年1月9 日下午13:00起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2018年1月9 日下午签订协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有意应聘者,请于规定时间内参加宣讲会,递交报名表(报名表附本人近照和有关证书等材料,并注明本科、研究生阶段的毕业学校及专业、电话、籍贯、户籍等信息)。
6.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