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山市南区招聘公办合同制教职员37名公告
2018-07-27 13:49 中山人事考试网 来源:中山教师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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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招聘公办中小学合同制教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公办合同制教职员工37人(其中校医1人另场安排招聘),具体招聘岗位和人数情况详见《中山市南区2018年招聘公办合同制教职员工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2017年毕业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
2.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资格条件。
(1)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8届毕业生须承诺正式入职后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聘用学校将终止聘用)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3)男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24日后出生)、女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24日后出生)。
(4)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的岗位相对应(或相近)。
(5)应聘幼儿园园长及幼教专干职位还需持有园长资格证书,并具有二年以上园长(含副园长)管理经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曾因违反师德规定受过处罚(处理)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应聘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在中山市南区设点面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进行集中招聘。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考生登录中山市南区办事处政务网http://www.zs.gov.cn/nq/index.action,下载《南区2018年招聘公办合同制教职员工报名表》,自公告之日起至7月2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中山市南区办事处机关大楼三楼教育事务指导中心310室报名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能在7月29日17:30前将须带备的材料送达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2.现场资格审核确认须带备的材料及其要求:
(1)应届毕业生需提交:①《南区2018年招聘公办合同制教职员工报名表》;②《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③第二代身份证;④完整的学习成绩单; ⑤2016年、2017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有效的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⑥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
(2)社会人员需提交:①《南区2018年招聘公办合同制教职员工报名表》;②第二代身份证;③教师资格证;④学历和学位证书;⑤专业技术资格证;⑥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⑦应聘幼儿园园长及幼教专干的人员除了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须递交园长资格证书,和二年以上园长(含副园长)管理经验的任职证明材料。
(3)以上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有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3.确定参加笔试人选:招聘单位按照岗位条件对现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进入笔试环节。